深圳股票配资公司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9-24 22:36    点击次数:137

深圳股票配资公司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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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81公司简称:双良节能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送达及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深圳股票配资公司

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送达及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十五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1-6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下同)-699,203,072.39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上半年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4,511,727.78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704,269.18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128,873.6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384,997.29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297,874.02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按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4年上半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674,691,344.61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905,299.27元,存货跌价损失-677,596,643.8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99,203,072.39元,减少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99,203,072.39元。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二)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拓展人类生存空间、提升人类生活品质、提升人类生活品质”是公司的使命,公司的愿景是“健康双良、国际双良、始终做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集团”。

公司主要从事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空冷系统、多晶硅还原炉、单晶硅产品、光伏组件及绿电制氢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高效节能领域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同时进军新能源领域,成为多晶硅还原炉行业领先企业,并快速切入光伏单晶硅、光伏组件及绿电制氢行业。公司致力于成为“碳中和”时代节能减排与新能源产业双轮驱动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4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锚定“30/60”双碳目标,巩固节能节水优势产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在新能源领域开拓进取,打造双良“双碳”核心竞争力

公司生产的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空冷器是节能节水技术应用的关键设备,其中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有助于客户节能提效,空冷器具有显著节水效果。此外,公司拥有完整的综合能源服务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节能领域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智慧运维等在内的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高效节能领域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电力、煤化、炼化、空分等具备一定周期属性的高能耗行业。目前公司溴化锂冷热机组、空分压缩机级间冷却器、钢结构间接空冷塔等始终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保持了优异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四年两夺中国工业领域最高奖项“中国工业大奖”,溴化锂冷热机组和空冷塔产品荣获制造业单项冠军,为中国工业减碳做出贡献。

在节能节水设备生产的基础上,公司迎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领域。公司长期致力于多晶硅的生产工艺研究,公司所生产的多晶硅还原炉达到了单位电耗最低、沉积速度最快、单炉产能最大、转化效率最佳的优异性能,成为我国多晶硅还原炉龙头。在单晶硅领域,公司所有产能均使用最先进的1600炉型,并采用大尺寸热场,兼容市场上最新的技术路线,公司单晶硅的所有生产指标与质量指标均优于或持平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要求,满足TOPCON、HJT等先进光伏电池客户需求;公司在单晶硅行业内创造性地采用干湿联合闭式冷却塔,相同规模下降低水耗超过70%,生产流程中氩气回收率超过97%,为行业领先。在绿电智能制氢装备领域,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碱性水电解槽经国际第三方认证权威认证产氢量可达2000Nm3/h,额定工作电流密度可达6000A/㎡,最低200Nm3/h低负荷下稳定运行,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全符合绿电制氢应用场景。同时作为今年首家签署电解槽出口订单的中国企业,公司正在大力开拓绿电制氢电解槽国际市场。

公司将继续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基于与众多世界五百强及中国五百强企业建立的良好客户关系进一步发掘增长点,在新能源、传统能源、化工、金属冶炼、食品加工、公共建筑等领域努力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深入挖掘,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二、创新引领未来,科技驱动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研发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建立并持续深化碳中和中央研究院、技术中心、技术部三级技术与产品研发创新体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坚持生产一代“(产品性能提升及技术改进)、研发一代(新兴关键技术研发)、储备一代(基础性材料研究、前瞻性技术研究)”的科研战略方针。公司产品技术研发投入强度持续加大,2023年度全年研发费用为4.16亿元,聚焦光伏、氢能、电能/储能、碳中和等关键领域,通过引进新产业技术带头人、建立企业-高校新型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

公司的创新发展离不开人才储备,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数量多、素质全、能力强和活力足”的高质量人才保障。公司将注重推动经营团队能力提升、强化科技人员市场意识、持续提升基础队伍的素质和打造队伍铁军精神,实现对外成就客户,对内成就员工的目标。

三、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回馈股东

公司始终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投资价值,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2003年上市以来共实施22次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40.89亿元,上市以来平均分红率高达68.08%,近3年累计分红达到对应年均归母净利润的131.84%。此外,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安排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保持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回报,使投资者充分享受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创双赢。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在公司股价长期背离公司实际价值、非理性下行期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择机运用回购、增持等合理手段,引导价值回归,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交流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强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关注投资者需求,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拓展与资本市场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多渠道回复投资者的关注,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深度,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不断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并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二是注重多元化沟通交流,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继续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邀请各类机构投资者、行业研究员来公司调研;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公司投资者电话、官方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公司已于2024年内更新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三是重视投资者意见反馈,在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沟通中认真听取并记录投资者反馈意见、收集投资者建议和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传达,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善相关工作。

五、健全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2024年上半年完成了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订,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促进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三会”的有效制衡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三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为公司规范运作奠定制度基础。

结合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颁布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时修订有关内部制度与规定,确保公司制度规定与监管规则有效衔接;加强三会运作管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作用,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升三会治理水平。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着紧密的沟通和联系。公司及时传递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参加内外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责明确,成员之间的内部沟通和信息共享顺畅,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多层级多维度对重点事项加强监督管控,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经营管理层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认真执行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提升经营质量,以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分红政策、真诚的沟通交流,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行动方案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等因素的变化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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